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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
台州学院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4-10-23 浏览次数:

台州学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文件

 

台学院设备发201416

 

实验室工作档案是实验室建设与发展的真实记载,是实验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及时、客观、准确和科学地收集、整理、运用实验室基本信息资源,促进实验室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资料,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档案范围、内容和分类

1.体制与管理档案。实验室建立的批文及人员任免有关文件,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和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工作的法规文件及各项规章制度,实验室建设审批(含实验室建立、撤消、合并、调整等)的各种文件和资料,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规划、投资计划、实施方案等工作记录,实验室工作计划及小结。

2.实验教学档案。每学期的实验教学任务书、实验教学课表及实验项目统计,所开实验项目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实验教材或指导书、实验教学进程表,实验考试或考核办法、学生的试卷及成绩记录,学生的实验报告,实验室人员在实验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改装及自制设备等方面的项目数及其工作量,实验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项目的技术文件资料(包括论文、专著、鉴定证书、专利、获奖等内容)。

3.仪器设备档案。实验室年度建设项目及仪器设备购置清单,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账、卡、分户明细账,低值耐用品分户明细账,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维修及安全检查记录,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论证报告、订货合同、安装验收报告、技术档案、操作规程、使用记录等。

4.实验队伍档案。实验室主任、实验室各类人员基本情况及变更情况,实验室人员岗位责任制、分工细则及管理制度,实验室会议及研究活动记录,实验室专职人员的工作日志,实验室人员的考核、奖惩等情况记录、晋升晋级、培训计划及执行情况记录,首次开设实验的指导教师试做记录及首次上岗指导教师的试讲考评记录。

5.环境安全档案。实验室用房及环境条件的各种技术资料,对上级有关环境及安全文件的执行情况记录,易燃、剧毒等危险品领用记录,三废(废气、废液、废渣)处理记录,实验室安全与卫生专项检查、自查记录,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验室通报材料、隐患整改通知书及整改情况记录。

6.经费管理档案。实验室年度仪器设备购置、实验消耗、仪器设备维修等经费使用记录,实验室年度科研项目、对外培训、测试、技术协作、劳务等收支记录。

7.其它。以学校名义向上级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报出的实验室工作的各种报告、报表或数据等。

二、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

1.档案管理应在学校综合档案室的指导下进行,实验室主任是实验室档案建立、管理的责任人,各单位要有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为学校实验室工作档案的主管部门,负责全校实验室档案管理工作。各单位实验室主管领导和实验室主任要严格按照本办法组织落实本部门的实验室资料收集、统计、整理、分类、归档等档案管理工作。

3.实验室工作档案,从实验室建立之日起开始建档,并逐年积累,严加保管。归档材料要求齐全、准确、完整,应积极应用计算机管理技术,建立电子档案。每学年度或每年度应按要求按时上报有关归档资料。

4.要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严格实验室档案借阅手续。实验室主管领导及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实验室撤消或合并,应及时做好档案的移交工作,以保持档案的完整和连续性。

三、本制度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

四、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台州学院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台学院发〔2003〕17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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