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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生及新进教师实验室安全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6-09-16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信息技术中心:

为进一步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机制,根据《台州学院实验室人员安全准入管理办法》,提高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和应对处置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现将开展2026级新生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人员范围

1.需进入实验室学习的2026级所有新生(含研究生);

2.需进入实验室工作的新入职教师;

3.其他需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的各类人员(含交流、进修、培训等人员)。

二、组织组织实验室安全教育在线培训和考试

台州学院实验室安全教育平台是学校针对实验室安全知识的网上学习及考试平台,内容包含通识类和各专业学科分类安全知识、安全规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急措施等。各学院应结合自身学科特色,不断丰富学习材料、完善考试题库,充分利用平台对广大学生尤其是新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各学院于10月23日前根据各自专业特点在“实验室安全学习与考试系统”选择合适题库,组织在线考试。新生及新进教师通过电脑端融合门户和手机端“台州学院”微信公众号登录(详见附件2、3)。每人累计在线学习时长超过8课时方可参加考试,合格线不得低于90分(百分制)。实验室安全考试成绩合格是新生及新进教师进入实验室的必要条件之一。

三、开展各类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

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指引》、《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管理要求参照表》要求,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实验人员需完成不少于一级实验室24学时、二级实验室16学时、三四级实验室8学时的线上线下准入安全培训方可进入实验室。

各相关学院、实验室根据各自学科特点对所在单位、实验室新进师生及其他人员开展实验室准入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知识教育、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学习、实验安全风险研判、实验操作规程培训、消防技能培训、安全用电培训、实验危险品管理使用、应急事故处置演练等。新及其他人员的实验室准入安全培训需达到相应等级实验室学时数培训学时数、内容需记入实验室安全工作台账。各学院在1023日前完成新入职教师及其他人员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四、建立健全学院、实验室的安全教育培训台账

1.各相关学院要重视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台账。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台账要与实验室开放管理、实验仪器设备的操作使用、实验危险品的领用管理、实验教学课程学习、实验信息化系统的相关信息紧密相关。

2.学院组织开展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的相关资料(活动名称、内容、时间、地点、人员签到、照片)必须留存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台账。

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以上规定参与人员100%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以及通过考试,确保实验室安全教育措施和实验室安全准入机制落实到位、落实到人。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抽查相关学院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台账,统计各学院开展“台州学院实验室安全教育平台”在线考试的情况,结果纳入实验室安全年度考核。联系人:华冰,电话:639656。


附件

1.《台州学院实验室人员安全准入管理办法》

2.系统操作手册(管理员)

3.系统操作手册(考生)

4.《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管理要求参照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9月16


文:华冰/图:无/审核:王超、金海/责任编辑:李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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