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学院国资发〔2023〕5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加强我校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的规范化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我校将于近期开展实验动物生物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实验动物管理的规范情况(动物来源、品种品系、数量等)。
2.实验动物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体系的运行(运行记录等)。
3.实验动物饲养、管理人员、动物实验人员上岗证情况。
4.实验动物尸体及废弃物的处理情况。
二、自查工作
各相关部门填报自查表(附件1)于2023年4月24日前发送翁官欢(浙政钉),同时将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国资处。
三、检查时间
学校将于2023年4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行现场检查。
附件1:台州学院实验动物生物安全专项自查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