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学院国资发〔2021〕13号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机制,根据《台州学院实验室人员安全准入管理办法》(附件1),提高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和应对处置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现将开展2021级新生实验室安全教育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人员范围
1.需进入实验室学习的2021级所有新生;
2.需进入实验室工作的新入职教师;
3.其他需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的各类人员(含交流、进修、培训等人员)。
二、组织实验室安全教育在线培训和考试
“台州学院实验室安全学习与考试系统”是学校针对实验室安全知识的网上学习及考试平台,内容包含通识类和各专业学科分类安全知识、安全规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急措施等。各学院应结合自身学科特色,不断丰富学习材料、完善考试题库,充分利用平台对广大学生尤其是新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各学院于10月22日前根据各自专业特点在“实验室安全学习与考试系统”选择合适题库,组织在线考试。新生及新进教师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系统,每人累计在线学习时长超过6课时方可参加考试,合格线不得低于90分(百分制)。实验室安全考试成绩合格是新生及新进教师进入实验室的必要条件之一。
三、开展各类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
各相关学院、实验室根据各自学科特点对所在单位、实验室新入职教师及其他人员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知识教育、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学习、实验安全风险研判、实验操作规程培训、消防技能培训、安全用电培训、实验危险品管理使用、应急事故处置演练等。新入职教师及其他人员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学时、内容需记入实验室安全工作台账。各学院在10月30日前完成新入职教师及其他人员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四、建立健全学院、实验室的安全教育培训台账
1.各相关学院要重视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台账。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台账要与实验室开放管理、实验仪器设备的操作使用、实验危险品的领用管理、实验教学课程学习、实验信息化系统的相关信息紧密相关。
2.学院组织开展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的相关资料(活动名称、内容、时间、地点、人员签到、照片)必须留存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台账。
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以上规定参与人员100%都必须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以及通过考试,确保实验室安全教育措施和实验室安全准入机制落实到位、落实到人。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抽查相关学院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台账,并统计各学院开展“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在线考试的情况,相关情况将在全校通报。联系人:徐建军,电话:616515。
附件1:台州学院实验室人员安全准入管理办法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