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制度建设,规范实验室安全和资源管理,我处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验室管理实际情况,起草了《台州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办法(试行)》、《台州学院危险性实验项目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台州学院实验室利用率评估暂行办法》、《台州学院实验室利用率计算暂行办法》。现将管理办法发给您,征求您的宝贵意见,以便进一步补充完善。征求意见稿回函意见表请于5月15日前以OA方式反馈给国资处,同时将纸质稿递交国资处办公室(椒江行政楼124),联系人:尚光辉,电话:666169。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