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公房、周转住房等房产管理,推进房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学校引进了公用房管理系统,目前已经安装调试完毕,拟于近期开始试运行。试运行期间,需要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房产信息完善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明晰本单位使用管理的房间名称、房间编号、使用人、使用面积、房间性质等信息准确无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1.核查单位范围——学校所属所有单位;
2.核查房产范围——学院或部门使用管理的所有房产。
二、完善步骤
因为“公用房管理系统”与“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房间信息存在着一一对应关系,为确保两个系统的信息互通、统筹管理,建议资产管理员同时为房产管理员,负责本学院部门房产信息的维护,各学院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名单见(附件1)。
1.自查阶段
各学院、部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使用管理的房产进行核查:
房间名称、房间编号损毁、缺失的应及时补齐;使用人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使用面积有误或者缺失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正确;房间性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参考(附件2)。
各房产管理员整理汇总以上信息,并在房产系统中进行相应操作,详见(附件3+附件4)。为了保证后续公房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请各房产管理员在2020年7月15日前完成本单位的房产信息维护工作。
2.完善阶段
国资处对学院部门核查结果进行审核,并抽查核实。
国资处联系人员:
“公用房管理系统”管理维护:赖李李(651035)。
附件1 台州学院各学院部门资产管理员名单
附件2 台州学院公用房管理系统房间类型
附件3 台州学院公用房管理系统帮助文件
附件4 台州学院房产管理员操作说明视频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