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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公用房管理系统基础信息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0-06-23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公房、周转住房等房产管理,推进房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学校引进了公用房管理系统,目前已经安装调试完毕,拟于近期开始试运行。试运行期间,需要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房产信息完善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明晰本单位使用管理的房间名称、房间编号、使用人、使用面积、房间性质等信息准确无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1.核查单位范围——学校所属所有单位;

2.核查房产范围——学院或部门使用管理的所有房产。

二、完善步骤

因为公用房管理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房间信息存在着一一对应关系,为确保两个系统的信息互通、统筹管理,建议资产管理员同时为房产管理员,负责本学院部门房产信息的维护,各学院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名单见(附件1)。

1.自查阶段

各学院、部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使用管理的房产进行核查:

房间名称、房间编号损毁、缺失的应及时补齐;使用人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使用面积有误或者缺失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正确;房间性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参考(附件2)。

各房产管理员整理汇总以上信息,并在房产系统中进行相应操作,详见(附件3+附件4)。为了保证后续公房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请各房产管理员在2020715日前完成本单位的房产信息维护工作。

2.完善阶段

国资处对学院部门核查结果进行审核,并抽查核实。

国资处联系人员:

“公用房管理系统”管理维护:赖李李(651035)

   附件1 台州学院各学院部门资产管理员名单

   附件2 台州学院公用房管理系统房间类型

   附件3 台州学院公用房管理系统帮助文件

   附件4 台州学院房产管理员操作说明视频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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