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职工:
按照《台州学院周转住房管理办法》和《台州学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符合周转房租住对象,由个人自行租赁,由学校给予过渡期相应补贴的名单公示如下,欢迎全校教职工对周转房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如有不符合周转房条件或不符合领取租房补贴等情况,欢迎向学校纪委、人事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如实举报,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举报电话:纪委办公室:85137007
情况咨询:人事处(张老师663966),国资处(吕老师662135)
附件1:2018年两校区符合周转房补助对象(自行租赁)名单及金额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11月13日
附件1:附件1_2018年两校区符合周转房补助对象(自行租赁)名单及金额.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