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门):
为及时有效的完成大型仪器报送工作,实现省内大型仪器设备全面共享,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35 号)文件(附件1)和浙江省科技厅等多部门联发的“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浙江省大仪设备管理服务协作平台”应用的通知(附件2)要求,结合我校教学、科研等工作安排,现通知如下:
1.对30万及以上的大型仪器清单进行清查(附件3),未入录浙江科技大脑系统的大型仪器于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补录。并明确大型仪器存放地点和管理人员,有变更的及时在系统中修改。
网址:http://www.zjsti.gov.cn/EntManage/Page_Ent_Sublist.aspx
2.省科技厅将于5月进行核查我校大型仪器存放地点及管理人员,7月开展大仪设备物联网传感器入网安装调试工作。各部门(学院)需明确所属大型仪器所在地点和管理人员,确保省科技厅技术人员安装调试物联网传感器工作顺利开展。
大型仪器报送工作时间紧迫,请各部门(学院)及时入录,如有疑问,请联系国资处翁官欢18357603033(653033)!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设备管理处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