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学院国资发〔2020〕3号
各学院、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及教学行政设备经费预算情况,现就2020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及行政办公设备购置计划编制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来源
本次编制实验室建设项目及行政办公设备购置计划的经费来源主要是指学校2020年度预算内教学行政设备经费(台州市财政局尚未下达学校本年度预算控制数以及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意见),其他各类专项资金项目不在本次编制范围。
二、编制原则
1.根据上级有关精准预算的相关规定及学校《关于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台学院发【2019】121号)的精神,本次编制是在2019年9月各单位申报2020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与行政办公设备预算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
2.本年度教学行政设备经费主要保障实验教学正常运行,原则上不新建实验室,主要解决原有的实验项目,因仪器设备台套数不足,而实验教学又必须的设备扩充或更新的项目,优先考虑陈旧老化、超服役期限而影响实验室安全的设备更新(气体钢瓶、大功率加热设备、冰箱等)。
3.行政办公设备的配置按照《台州学院行政用房与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附件1)规定,在配置标准内,根据实际核定工作岗位进行申报,考虑到预算控制,对于人员暂未到岗的新增岗位,可先予以申报。
4.新购置的教学设备要有较高的年使用学时数,要综合考虑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及其他配套设备(实验用房、人员配置),对使用效率不高或配套设备不齐全的项目,原则上不予申报。
5.对仪器设备资产管理、入库、验收工作较好的单位优先安排购置计划,对往年未能按时完成设备购置计划、设备资产管理较差、入库不够及时的单位,将减少2020年度购置计划。
三、编制要求及安排
1.总体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加强资源统筹,本着人才培养急需为先的原则精心组织项目的申报工作,落实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好申报材料。
2.材料要求
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台州学院实验室建制审批表》(附件2)、《台州学院实验室(实训室)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3)、《台州学院仪器设备购置申报表》(附件4),包括建设理由、建设目标及预期效益、所需全部仪器设备详细资料、仪器设备安装场所等,申报单位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签署意见。
⑵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台州学院仪器设备购置申报表》(附件4)。
⑶行政办公设备: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台州学院一般办公设备购置申报表》(附件5)。
⑷涉及到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单价≥10万元)或软件(单价≥5万元)的申报项目,各单位还要认真组织论证,填写《购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与审批报告》(附件6)。
3.时间安排
经申报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及盖单位公章后(纸质版一份)于3月27日前送交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不接受部分不完整、不合格的申报材料,电子文档请同时发往:sbc@tzc.edu.cn,联系人:徐建军,联系电话:616515。
我处将视预算的具体情况及时审核,然后将相关材料返回各申报单位进行调整,编制设备年度购置计划报学校审批。
附件:
1.《台州学院行政用房与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
2.《台州学院实验室建制审批表》
3.《台州学院实验室(实训室)建设项目申报书》
4.《台州学院仪器设备购置申报表》
5.《台州学院一般办公设备购置申报表》
6.《购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与审批报告》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3月11日
台州学院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3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