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台州学院采购管理办法》(台学院发〔2021〕122号)文件要求,现将仪器设备维修流程作相应调整如下:
一、单价在5000元(含)以下
设备管理员在资产系统提交申请——国资处审核——技术人员线下维修——部门技术小组验收——设备管理员填写“维修报告”并打印——报销(报价单、合同、发票、维修报告)
二、单价在5000元以上
设备管理员联系国资处核实——网上办事大厅填写采购申请、自行采购情况记录表——资产系统提交申请——国资处审核——网上办事大厅填写自行采购备案审核——技术人员线下维修——部门技术小组验收——设备管理员填写“维修报告”并打印——报销(报价单、合同、发票、维修报告)
仪器设备维修流程示意图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