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学院领导评审,校务会审定,拟推荐教师教育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材料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设计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作为 “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公示如下:
序号 |
所在学院 |
示范中心名称 |
中心主任 |
1 |
教师教育学院 |
教师教育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吴银银 |
2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材料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吴建波 |
3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设计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柯胜海 |
公示时间四天(12月22日至12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反映。
受理部门: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受理地点:椒江校区行政楼123室
受理电话:88667619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