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台州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台学院发[2020]133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实验室安全巡查队于本学期第10周对相关学院的部分实验室进行了安全情况巡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结果
具体地点
存在问题或安全隐患
现场记录
某学院C-307
灭火器未及时登记
某学院C-220、C-221
大功率用电器使用后未及时拔出电源
二.整改要求
具体内容已发相关学院,请对上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巡查队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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