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安全,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附件1)和《台州学院危险性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台学院国资发〔2019〕17号)(附件2)文件,请各学院及时做好下学期(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危险性实验项目风险的备案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备要求
1.各教学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相关负责人需认真填写《台州学院危险性教学与科研实验项目风险登记表》(附件3),对实验项目中涉及到的主要安全风险点、危险仪器设备、危险化学品等进行实验风险等级评估。
2.各学院(部门)进行汇总备查。
二、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2021年6月20日前。
2.材料要求:各学院(部门)将汇总好的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递交到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临海校区,行政楼213室;椒江校区,行政楼126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790006743@qq.com。
3.联系人:翁官欢,电话:18357603033(653033)
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各学院(部门) 要规范安全管理,加强组织领导,主动寻找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