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台州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台学院发[2014] 65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实验室安全巡查队于本学期第11周对相关学院的部分实验室进行了安全情况巡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请相关学院做好相应的整改工作。
一、 检查结果
具体地点 |
存在的问题或安全隐患 |
备注 |
某学院实验楼C 201、 C 207、 C 501 |
大功率电器使用结束后未及时拔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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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学院实验楼C 203、 C501 |
大试剂桶无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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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学院实验楼C 207、 C 209、 C 533 |
试剂瓶标签不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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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学院实验楼C 209、 C 222、 C 405、 C 439 |
值日表记录不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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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学院实验楼C 203 |
气钢瓶无状态标签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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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改要求
具体内容已发相关学院,请对上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
巡查队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