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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
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徐建军 发布日期:2019-06-11 浏览次数:

为落实《台州学院实验室工作规程》、《台州学院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我校实验室管理水平,营造一个良好的实验室工作环境,保证实验工作有序进行,以规范、舒适、高效、安全、环保、节能为目标,结合学校实际,现将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认真排查

各实验室依托单位是实验室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实验室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各依托单位应对所辖的实验室进行一次全方位实验室管理工作的排查,制定落实防范化解的具体举措,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安全风险、薄弱环节等进行梳理,查找并补全实验室管理工作短板,提出整改意见,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内务工作程序,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管理、突出重点

加强实验室管理工作面向全校已备案的全部实验室,其中教学实验室38个,科研实验室128个,重点做好以下4个方面工作:

1.日常管理

①在实验教学阶段,每月各实验室要认真组织自查并做好记录;

②使用实验室应履行登记手续,各实验室所有房间均须配有应急备用钥匙,集中存放、专人管理,应急时方便取用;

③加强水、电等安全管理,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明火电炉。未经用电管理部门允许,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接、乱拉电线,电源、电闸下禁止摆放易燃物品,防止电源打火引起火灾,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关掉电源;

④实验结束后,必须关闭水、电开关,下班离开实验室之前,检查门窗并关闭落锁,做好防盗工作。实验室管理人员作为环境卫生及物品规范摆放的具体责任人,要协助实验指导教师督促、指导学生将实验所需物品按要求规范摆放,并保持实验室的干净整洁;

⑤实验结束后,严格落实各种工作日志、登记表、记录表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到事前登记,事中查看,事后备案、整理、保管。

2.安全管理

①加强安全责任制落实。依托单位与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及每一位使用实验室的教师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抓实抓好安全工作;

②明确实验室责任人。落实实验室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主要负责化学药品管理,易燃易爆物、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置及电器使用安全工作等;

③张贴安全标识。各依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统计所需安全标识类别、数量并按要求张贴;

规范危化品申购流程。严格按照《台州学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对危化品的采购、保管、使用、回收与报废进行全流程监控与跟踪。各依托单位设置专门药品室,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统一管理,药品用量不大的,购置专门储存柜;

⑤规范化学试剂标签。各实验室化学试剂应黏贴学校统一制作标签,对于脱落、模糊、腐蚀后应及时补上,如不能确认,则以废弃化学品处置

⑥废弃物的收集和处理。化学废弃物处置按照“分类收集、定点存放、专人管理、集中处理”的原则,不得将实验产生的化学废弃物乱倒、乱放、随意掩埋、随意丢弃。

3.制度建设

①健全和完善实验室制度。建有学科特色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包含院系的安全检查、值班值日、实验风险评估、实验室准入、应急预案、安全培训等管理制度。各实验室内基本制度上墙,基本制度包括学生实验守则、实验室安全规则、实验室管理人员职责等。具体形式根据依托单位情况自行设计;

②制作大型、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对实验室大型、特种设备要求根据设备特点制定相应的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摆放在醒目位置或上墙明示;

③制作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各实验室所有房间门口挂有安全信息牌,信息包括:安全责任人、严禁行为、风险点、防护措施、灭火要点和有效的应急联系电话等,并及时更新;(见附件1、附件2

④信息公示栏。有条件的依托单位在实验室办公室附近设立信息粘贴栏,主要粘贴实验室通知、实验室课程表、实验室开放时间或内容等信息。

 

4.文化建设

①门牌和实验室名称。各单位在现有名称的基础上根据前阶段国资处在网上公布的教学实验室建制情况进行补充制作;

②实验及实践教学橱窗。有条件的依托单位制作实验室宣传橱窗,主要介绍本单位实验室(中心)的整体情况、实验室面积、设备总值、台套数、专兼职人员情况、实验室为教学科研服务情况、实验教学及科研成果、实验室开放和为社会服务情况、学生所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实验室的信息化管理情况以及体现专业学科内涵特点的介绍等。要求橱窗整体与周围环境协调相宜,设计美观,大小合适;

③成果展示。有条件的依托单位可开展实验室和学生所取得的成果展示工作,包括学生或教师获奖证书、实验教材及课件、学生课外开放实验和科技活动制作出的实物等;也可展示实验教学用的标本、模型等;

三、加强培训、制定方案

各依托单位应加强实验室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升管理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和完善实验室相关的应急预案,尤其是消防应急、人员防护应急、动力应急等处置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及时有限处理各类实验室突发事件。

四、其他事项

请各实验室依托单位根据本通知,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狠抓落实,结合本单位特点,进一步做好实验室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附件1请于617日前报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行政楼123室),电子版发送至sbc@tzc.edu.cn,联系人:徐建军,电话:616515 其余事项请各单位自行安排进度,6月底国资处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全校实验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附件:

1.《台州学院实验室安全信息牌模板》

2.《实验室常用安全标识》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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