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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8-01-11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本学期即将结束,为确保寒假期间学校实验室的安全,请各学院(部门)于2018年1月18日前针对实验室、机房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及教师加强安全教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实验室安全常规检查及整改工作

1.学期结束前,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对实验室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自查及整改工作,尤其针对2017年秋季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彻底排除、整改。

2.全面排查实验室环境、设施设备、水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并做好检查记录与备案工作。

3.对于假期无人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要在期末前关闭水源、电源、气源,锁好门窗,加贴封条。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以防火灾、爆炸、溢水事故的发生。

4.对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剧毒、致病微生物等危险品及实验废弃物,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存放、管理。

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

1.寒假期间因仪器原因需通电连续运行的设备或装置,须根据仪器运行情况安排人员值守或加强巡视,确保运行安全;因教学和科研实验需要,假期有实验活动或开放的实验室要明确安全责任人,落实实验室的各项规定,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确保实验室安全。

2.寒假期间各实验室不得擅自外借他人使用;要落实人员进出登记制度,进入实验室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禁在实验室留宿,不得从事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3.对于寒假期间涉及相关实验室改造和搬迁的工作,请相关学院合理安排、仔细核对资产,特别注意大型精密仪器的搬运和危险化学药品的存放。

4.请各实验室利用假期继续做好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相关工作,做好实验室开放使用登记,抓好工作落实,完善台账资料。

请各学院将假期使用实验室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于1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bc@tzc.edu.cn(纸质材料在学校组织检查时交),供学校备查。

我处将于2018年1月19日前后配合学校保卫处对各学院的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届时请相关单位实验室负责人协同检查。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2.《假期使用实验室信息统计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

2018年1月8日

附件1:附件1._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docx

附件2:附件2._假期使用实验室信息统计表.doc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