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2017〕3号) 、(〔2019〕30号)、台政办函〔2014〕45号、《台州学院教师公寓(文景苑)高级人才分房办法》等文件精神,明确11套余房的计算时间节点为2014年12月31日,高级人才房的计算时间节点为2020年10月22日。现根据文景苑申购户的职级/职称、有无教师资格证及已享受面积,分别计算出本次11套余房和高层次人才房申购户的可享受面积,公示如下:
附件1 台州学院申购文景苑11套余房教师享受面积一览表
附件2 台州学院申购文景苑高级人才房教师享受面积一览表
1、公示期2020年12月16日-12月18日。
2、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国资处反映。联系电话: 0576-88661929。
台州学院用房管理与评估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