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学院国资发〔2023〕2号
各学院、部门:
为满足各学科专业教学及发展需要,做好各专业实验室及公共实验室的建设,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及本年度设备经费预算情况,现就2023年度实验室建设及行政办公设备项目库申报编制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来源
实验室建设及行政办公设备项目库建设经费来源为学校年度预算内“教学行政设备费”、“市县教育费附加”及“升格专项经费”等三类资金,其他后续各类建设资金从项目库中抽取建设。
二、申报原则
(一)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结合实验课程的需要,满足日常实验教学工作的开展,符合学校发展及学科专业规划,科学、合理地申报实验室建设项目。
(二)根据上级有关精准预算的相关规定及学校《关于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精神,本次编制是在2022年8月各单位申报2023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与行政办公设备预算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
(三)本年度相关设备经费主要保障实验教学正常运行,原则上不新建实验室,主要解决原有的实验项目,因仪器设备台套数不足,而实验教学又必须的设备扩充或更新的项目,优先考虑陈旧老化、超服役期限而影响实验室安全的设备更新(气体钢瓶、大功率加热设备、冰箱等)。
(四)新购置的教学设备要有较高的年使用学时数,要综合考虑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及其他配套设备(实验用房、人员配置),对使用效率不高或配套设备不齐全的项目,原则上不予申报。
(五)已安排2023年上级财政(中央、省)专项建设的相关教学单位本次酌情减少实验室建设资金。
(六)行政办公设备的配置按照《台州学院行政用房与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附件1)规定,在配置标准内,根据实际核定工作岗位进行申报,考虑到预算控制,对于人员暂未到岗的新增岗位,可先予以申报。
(七)对仪器设备资产管理、入库、验收工作较好的单位优先安排购置计划,对往年未能按时完成设备购置计划、设备资产管理较差、入库不够及时的单位,将减少2023年度购置计划。
三、申报要求
(一)总体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加强资源统筹,结合学院“十四五”实验室发展规划,本着人才培养急需为先的原则精心组织项目的申报与排序工作,组建项目库。若本年度建设经费有限,驳回的待建设项目直接进入项目计划库,待学校下达后续各类专项资金指标后,将从项目库中挑选重点突出、特色显著、绩效目标明确、测算依据详细、符合我校发展实际需要等一批项目安排建设,不在另行申报。
(二)申报步骤
各申报单位在学校融合门户网站点击进入“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中的“设备申报”模块,网址:https://sys.tzc.edu.cn/,具体申报流程请参考《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项目申报子模块操作说明》(附件2)。
(三)时间安排
系统导出并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纸质版一份)于3月3日前送交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徐建军,联系电话:616515。
我处将视申报的具体情况及时审核,然后将相关材料返回各申报单位进行调整,编制设备年度购置计划报学校审批。
附件:
1.《台州学院行政用房与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
2.《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项目申报子模块操作说明》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