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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
关于启动2019年仪器设备(家具)集中报废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9-02-27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台州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关于仪器设备报废有关要求,启动2019年仪器设备(家具)报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废条件

仪器设备使用达到报废最低年限,且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申请报废。

(一)陈旧过时,技术状况落后,精度和技术指标无法恢复,无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

(二)技术指标严重降低或严重损坏,经鉴定无法修复或维修费用过高的仪器设备。

(三)不能安全运转,存在安全隐患,又无改造价值的仪器设备。

(四)因改、扩建工程需要,必须拆除、迁移而又无法拆除、迁移的仪器设备。

(五)国家强制淘汰或不符合国家颁布的环境使用标准的仪器设备。

二、具体要求

各学院(部门)要做好现有仪器设备的盘点,认真组织研讨,本着节约资源、高效利用的原则组织仪器设备的集中报废申报工作。

(一)申请集中报废的仪器设备要保持完整,存放相对集中,帐、物相符,设备的统一编号,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原值等都逐一核实。

(二)请仔细核对仪器设备系统里的设备账目信息,仪器设备管理系统中,固定资产的记账类型为“记入”,低值耐用品的记账类型为“备查账”。

(三)所在部门资产管理员填写《台州学院设备(家具)报废申请表》、《待报废固定资产明细表》、《待报废低值耐用品明细表》。所在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递交到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汇总审核,拟定年度集中报废计划报学校审批。

三、报废申请时间

本次仪器设备集中报废申请工作截止日期: 2019315日。相关材料(附件1、附件2、附件3)的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请于2019315日前交到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由于报废工作后续环节繁多,请各部门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废申请工作,请勿拖延。

联系人:吕乐娣(椒江),联系电话662135

沈 茂(临海),联系电话638036

附件1:《台州学院仪器设备(家具)报废申请表》

附件2:《待报废固定资产明细表》

附件3:《待报废低值耐用品明细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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