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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召开《台州学院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台州学院二级学院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修改反馈会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4-12-06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学校公用房管理相关文件内容,12月6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召开《台州学院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台州学院二级学院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修改反馈会。国资处处长王超主持会议,二级学院分管房产领导和教师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会上,王超首先对二级学院支持学校公用房管理文件制定工作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随着学校的快速发展,各类用房尤其是二级学院用房紧张问题日益凸显。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用房需求,优化用房资源配置,提高用房使用效益,学校决定出台公用房管理相关制度。自2023年年底开始,国资处深入调研各二级学院用房需求,全面开展二级学院用房情况排摸,并完成了大量公用房面积测量和分类确认工作,为学校公用房管理制度的制定提供了坚实的数据支撑。为了确保文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学校开展为期近一个月的征求意见期,共收集到30条反馈意见。针对学院和部门的反馈意见,国资处逐条进行研究和讨论,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对于部分无法修改的内容,积极与相关学院和部门进行个别沟通和解释,力求达成共识。

国资处针对文件征求意见稿修改部分进行一一解读。参会代表对修改后的文件表示赞同,并就二级学院公用房管理相关问题展开讨论交流。

文:李明亮/图:李明亮/审核:王超/责任编辑: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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