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5月27日)
一、制定“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申硕工作任务及举措”并落实相关工作。
二、向市财政局递交学校报废的3批资产。
三、做好评估保障设备的后续处理等工作。
四、对今年申报的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进行整理并初审。
五、组织完成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结题和申报工作。
六、配合台州市国有资产管理调剂中心对报废仪器设备进行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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